江門日報訊 (記者/畢松杰)近年來,市交通運輸局在行政執法過程中積極推行“說理式執法”,著力破解行政處罰案件執行難問題。據統計,2024年以來,我市成功引導238名當事人主動履行行政處罰決定,有力提升了行政執法效能,促進社會和諧共治。
“說理式執法”是執法人員主動向行政相對人闡明執法目的、法律依據、事實認定、違法后果及救濟渠道,以增強執法透明度和公信力的一種執法模式。
以2024年4月市交通運輸局調查核實的一樁案件為例,某運輸有限公司安排駕駛員陳某某駕駛魯H83***六軸重型半掛牽引車從江門發往中山,該車限重49噸,經銀鷺大橋過磅檢測時,車貨總重77.436噸,超限28.436噸,且未依法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構成公路違法超限行駛。市交通運輸局依法作出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處罰決定生效后,企業負責人張某抱有僥幸心理,既未在法定期限內申請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又拒不履行罰款義務。為此,執法人員耐心對張某開展“說理式執法”,加強普法宣傳,告知當事人拒繳罰款的法律后果。2025年1月,張某主動繳納全額罰款。
據了解,行政處罰決定一旦生效就具有強制執行力,如果通過拖延或者拒不履行等方式來規避國家行政部門依法作出的處罰決定,可能會面臨行政機關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加處罰款和納入失信名單的風險。自2024年以來,我市已有341宗交通運輸違法案件進入法院強制執行程序,86人被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