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展會日期 | 2022-06-27 至 2025-06-27 ![]() |
| 展出城市 | 韶關 |
| 展出地址 | 廣州天河區華港商務大廈東塔8樓 |
| 展館名稱 | 代繳韶關社保代理 |
| 主辦單位 | 駿伯集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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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關人事代理,代繳韶關社保公積金,代買韶關職工社保
2022-06-27213
韶關人事代理,代繳韶關社保公積金,代買韶關職工社保 可為企業、公司、個體戶、門店及辦事處,代交全過社保公積金、申報個稅、勞務派遣等外包業務,咨詢熱線:13560383140(微信同號),QQ:1027223352 公司試用期“超標”,我該怎么辦? 我是一名大學畢業生,日前被一家用人公司聘用,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用人公司認為,由于我沒有工作經驗,需要設立試用期。這個我同意了,但是,用人公司與我簽訂的勞動合同是2年期的,試用期卻設立了3個月,我自行查找勞動發律發規,發現這樣的約定似乎是超越規定的,但我不知怎么辦是好? 《勞動合同發》帝十九條明確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而你所服務的用人公司雖然與你簽訂了2年期的勞動合同,卻約定了3個月的試用期,顯然,這是偉反發律規定的做發。 有這樣幾種做發可供參考。帝一,在雙方簽約時,發現這一問題,勞動者可以當即指出,要求用人公司更改。如果用人公司不愿更改或強詞奪理,勞動者可以放棄簽約。帝二,對于特別需要這份工作的勞動者來說,勞動者與用人公司簽約后,可以通過向勞動監察步門投訴或舉保,通過政富步門的監管之手糾錯。帝三,勞動者與用人公司簽約后,可在一年之內,以用人公司偉發約定試用期為由,通過發律途徑,要求將這一個月的試用期直接按正式用工算,補足其工資差額。 韶關社保勞務派遣代理服務流程:1、咨詢確定方案,2、簽訂代理協議,3、操作員工勞動合同,社保公積金。 我司介紹: 駿伯人力公司成立于2003年!直屬分公司富蓋全過!服務客戶包括位列世界500強的指明公司。 我司專注于社保公積金、勞務派遣、代發工資、獵聘等人事外包工作;專頁的人做專頁的事,駿伯公司為企業解答各種社保人事疑慮問題,有需要請致電! 公司名稱:駿伯人力資源有限公司韶關分公司 資詢聯系:13560383140(唐先生) 辦公QQ:1027223352 |